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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月5日「臺南市白河區一隻發病鼬獾攻擊咬傷民眾,呼籲大家應恪遵2不1要原則」

       防檢局說明,今(5)日確診之臺南市白河區1例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為民眾於104年12月29日在搬運貨車上的竹子時發現1隻發病鼬獾,加以捕捉時被攻擊咬傷,鼬獾被捕捉後當(29)日即送往臺南市動物保護處隔離觀察,鼬獾於昨(4)日死亡,立即將屍體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該名民眾已於第一時間前往嘉義市基督教醫院陸續施打完成2劑人用狂犬病疫苗。

       防檢局呼籲民眾如遭疑患狂犬病動物咬傷時,為確保免於感染狂犬病,應立即清洗消毒傷口後儘速前往就醫。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資料顯示,2014年全年遭犬、鼠或不明動物抓咬傷共計約19,000人次,2015年約16,600人次,為避免感染狂犬病,民眾一旦被動物咬傷時,應遵循1記、2沖、3送、4觀: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4.觀:儘可能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若動物兇性大發,不要冒險捕捉。

       防檢局亦再籲請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如未依規定每年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自103年迄今,各縣市對未施打疫苗犬貓之飼主加強查緝,至104年11月底共稽查3,437次,各縣市陸續對違反規定飼主開出裁罰達21件,其中一案飼主飼養36隻犬隻全數未施打,遭重罰108萬元,請民眾務必每年帶犬貓前往施打狂犬病疫苗,以免受罰。

聯絡人:副局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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