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人應於動物輸入前申請並取得「輸入檢疫同意文件」,並於動物輸入時(實際抵達我國時)檢附相關文件,向本署位於該入境港、站之檢疫單位申報輸入檢疫。
犬貓:「犬貓輸入檢疫資訊網」https://pet-epermit.aphia.gov.tw/
水生動物:不用於輸入前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但仍應於輸入時申報輸入檢疫(詳細資訊請參閱「輸入活動物檢疫程序」中之「輸出入水生動物專區」)。
申請輸入鳥類(水禽、陸禽以外鳥綱動物,例如鴿、鸚鵡、鷹及其他飛鳥等)者:「請填具輸入鳥類厩舍申請書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署桃園分署觀音檢疫站(傳真:+886-3-483-0536、電子郵件:ty22@tyaphia.gov.tw,電話:+886-3-476-1711)」。
其他動物:線上申請系統建置中。現階段請將申請資料郵寄或傳真至本署(地址:10070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傳真:02-2332-22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詳細資訊請參閱「輸入活動物檢疫程序」中之個別動物輸入申辦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