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目的
(一)區辨圖利便民,倡議法令遵循。
(二)推動簡政便民,提升行政效率。
(三)持續公私協力,促進永續發展。
二、服務內容
(一)舉辦深化交流或座談。
(二)提供廉政法令諮詢服務及宣導。
(三)議題研討及續處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