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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痘疫苗注射成效好,感謝各界辛勞與努力

 疫苗注射率近100%,羊痘免疫成效彰顯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指出,自本(99)年4月從雲林縣發現首例羊痘病例後,經採取發生場羊隻管制淘汰、疑似病例回溯清查、肉品市場暫停拍賣、本島羊隻全面疫苗注射及清潔消毒等措施,迄今控制16個縣市疫情確已獲得全面控制。至11月29日止,完成羊痘疫苗注射230,329頭次,注射率近100%,已逾3週未有新病例發生,顯示全面免疫並淘汰患羊之防疫策略確獲成效,並肯定產業團體及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之聯合防疫與努力。

持續推動疫苗注射,拍賣羊隻不回飼
防檢局表示,依據各國防疫經驗顯示,落實疫苗注射確可有效控制羊痘發生,為維護羊痘防疫成果,該局除請各縣市政府依據其羊痘狀況,繼續推動其轄區羊痘疫苗免疫計畫外,並請產業團體輔導養羊業者配合落實疫苗注射工作。同時為降低以往病原透過肉品市場傳回畜牧場之風險,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羊隻拍賣交易後外運合法屠宰場屠宰之配套措施」,規範拍賣羊隻均須完成屠宰,不得重回畜牧場飼養,以阻斷羊痘傳播途徑。

建立發生場標準處理模式,輔導業者順利復養
  防檢局指出,為避免零星案例造成防疫威脅,已完成養羊戶全面清查與建檔,納入日常健康監測體系,即時通報可疑病例。該局並建立發生場處理模式,一旦接獲通報,立即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撲殺場內所有發病羊隻,並依法給予補償,其他健康羊隻則全面補強注射疫苗,一方面可防止病原的擴散,又不致造成養羊業者太大損失。同時,為協助發生場業者順利復養,該局已訂定「羊痘發生場後續管制及引入羊隻飼養方式」,輔導養羊業者依步驟引入健康羊隻,並建立衛生安全之飼養環境,以降低疾病復發的可能。

取締未注射疫苗者,維護產業生產安全
防檢局強調,養羊業者仍不可掉以輕心,應持續落實生物安全、疫苗注射及疫情通報等防疫工作,該局亦表示羊痘防疫策略未有改變,透過養羊戶自主羊隻健康觀察,及早於第一時間發現並通報疑似病例,以利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適時處置疫情。另配合疫苗注射措施,以使羊隻獲得抗體保護,為防範羊痘,該局呼籲業者莫存僥倖,確實依所在地縣市政府公告執行羊隻疫苗注射,共同維護羊隻生產安全,該局亦將請縣市政府加強查核,凡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不落實羊痘疫苗注射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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