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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獲致突破性成果

 農民關心之鮮梨及部份肉製品等輸銷大陸已獲重大突破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該會副主任委員黃有才先生率團赴福州參加「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第2次工作會商,台灣積極爭取鮮梨、加工禽畜產品輸銷大陸及請大陸增(修)訂台灣22項水果殘留農藥安全標準等台灣農民關心議題,雙方獲至共識,並有突破性之進展與成果。
農委會指出,本次會商係在本(9)月27-28日於福建福州市舉行,大陸方面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魏傳忠先生率相關專家與會,本次會商進行相當順利,有關台灣鮮梨輸銷大陸案,雙方專家表示將加快檢驗檢疫風險分析,可望在明年上半年輸往大陸;台灣調製豬肉、加工禽產品及加工禽蛋已有數家業者獲同意輸銷大陸;至於22項可輸銷大陸之水果在相關農藥殘留標準未完成制定前,同意暫時採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或台灣標準做為輸入檢驗之依據。
此外,台灣亦將儘速安排大陸專家來台進行鳳梨生產的考察,以促使鳳梨在大陸能獲得更便捷的通關措施;雙方亦同意在電子證書及檢疫偵測犬制度上進行積極與密切的交流合作。
此次會議期間亦同時舉辦「第3屆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研討會」,兩岸專家分別就兩岸動植物檢疫作業程序、農藥及動物用藥管理等議題發表專題講演,並進行熱烈討論及意見交流,對兩岸動植物檢驗檢疫未來進一步更密切的交流合作打下紥實的基礎。
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雙方肯定合作成效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雙方於本次會議中高度肯定「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簽署後之執行成效;根據統計,協議簽署後迄今僅9個月,透過協議架構聯繫機制雙方相互查詢、通報及聯繫案件已逾百件,並辦理研討會及協議商談會,對增進雙方業務的瞭解、農產品輸銷檢疫檢驗問題之解決,均有相當大的助益,共創農產品貿易之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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