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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國人食肉屠宰衛生 堅持家禽屠宰管理制度

 有關今(31)日家禽相關業者至凱達格蘭大道陳情,農委會本務實態度及作法,對有意願合法化之手宰批售業者,願意全力給予協助及輔導,共同保護消費者禽肉消費安全及產業永續發展。

政府與家禽產業共同捍衛禽肉消費安全及產業永續發展決心不變
防檢局指出,農委會自92年公告,實施土雞、鴨及鵝納入屠宰衛生管理,迄今約7年,已輔導51場家禽屠宰場設立, 另有20餘場刻正興設中,並有60餘家提出申設中,應可滿足少量多樣地方特色屠宰需求。同時輔導媒合無法興建屠宰場者,至屠宰場代宰或取得屠體販賣,也垂直整合家禽生產、運輸、屠宰、行銷及販賣等,使其貨暢其流。經濟部亦登記管理2,546處活禽禽肉零售攤商,提供消費者需求。故再籲請非法手宰批售業者儘速合法化,共同捍衛禽肉消費安全及產業永續發展。

家禽產銷及屠宰調整措施實施情形 
防檢局說,政府於99年3月26日公告家禽屠宰管理調整措施後,對於產業積極輔導,所採取措施如下:
(一)家禽屠宰場設置,以符合業者家禽少量多樣地方特色屠宰需求,不受面積大小限制。
(二)設置服務平臺,提供11坪及38坪屠宰設施設備參考圖,並免費輔導繪製所需家禽屠宰場設立圖說,減輕業者經費負擔及
加快申設速度。
(三)召開媒合會議促進家禽批售屠宰業、禽肉攤商與屠宰場合作代宰或取得屠體販售。
(四)對於有資金需求者,由農業金融局提出專業輔導,以取得貸款,解決週轉金及貸款需求。
(五)擴大輔導傳統市場設立「台灣黃金雞」示範攤位逾50攤。
(六)輔導養禽場建立與落實優良生產規範,生產規格化品種或適應地方農產特色之土雞。
(七)嚴格執行屠宰衛生合格標誌檢查制度。
(八)家禽違法屠宰查緝, 4月份迄今,計出勤450次,查獲51件,沒入屠體3,603隻,以防止流入市面供人食用。
(九)協助經濟部建置6處符合衛生、清潔與宰殺之零售市場示範攤位,並登記管理2,546處活禽零售攤商。
(十)衛生署督促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禽肉販售之衛生安全稽查,促請販售經屠宰衛生檢查之禽肉產品

將堅持家禽屠宰管理制度,捍衛國人食肉屠宰衛生方向努力
防檢局表示,捍衛消費者禽肉衛生及輔導產業永續發展,是政府不變的決心,未來與產業共同攜手努力方向如下:
(一)對於有意願設立屠宰場業者,政府已設立平台,全力協助。
(二)整合養禽、運銷、屠宰、物流、攤商建立垂直整合之契約供銷模式;並加強資源整合,媒合手宰業者至合法屠宰場代
宰。
(三)依地方政府需求,輔導合適地區設立家禽批發交易場所,建立決價機制並形成指標價格,目前台北市已完成興設。
(四)強化家禽衛生屠宰,並研究規劃家禽屠宰衛生檢查分級管理制度。
(五)未合法家禽宰殺批售業者,持續輔導與協助,儘速合法化,保障禽肉消費安全。
(六)農委會按月召集衛生署、經濟部及環保署,檢討家禽產銷及屠宰調整措施執行情形,並廣納各界意見,調整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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