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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日爆發O、A型口蹄疫,疫情嚴峻, 農委會防檢局啟動緊急應變,防堵新型口蹄疫株入侵

 韓日發生嚴峻口蹄疫爆發案,農委會防檢局啟動緊急應變機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本(8)日指出,自本(99)年1月起至今,韓國於3省份分別發生7例A型(牛、鹿)及10例(牛、豬及羊)O型口蹄疫,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該國疫情處置統計結果,計撲殺6,402頭偶蹄類動物;日本九州宮崎縣於4月20日確定爆發牛豬O型口蹄疫,迄今已有43例病例,計撲殺59,104頭牛及豬。截止今日,韓日兩國口蹄疫疫情尚未遏止,日方近期發生之O型口蹄疫經病毒株比對結果,與南韓及香港發生之O型病毒相似。防檢局說明,自中國及韓日分別傳出疫情時,該局已5次函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相關緝私機關(單位),加強防檢疫及緝私工作,另有鑑於亞洲口蹄疫仍有升溫趨勢,防檢局成立應變小組,協調相關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啟動預警防疫體系,共同防範口蹄疫。

畜牧場應落實生物安全措施及疫苗免疫,相關從業人員避免至疫區國家參訪

  防檢局呼籲畜牧場應隨時注意各項生物安全管理作為,及配合主動採樣監測,一旦發現飼養動物有出現異常病徵或口蹄疫疑似症狀時,應立即予以隔離,同時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以適時防治,防杜疫情蔓延。凡隱匿疫情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1至5萬元罰鍰。防檢局強調,口蹄疫雖然與人健康完全無涉,但病毒可以藉人媒介而傳播本病,因此,為防止口蹄疫自疫區國家傳入,畜牧從業相關人員應避免前往疫區國家畜牧場參訪,並應停止安排疫區人士至國內畜牧場、交易市場等場所。如曾經進入疫區國家畜牧場或相關場所之人員,除應沐浴、更換衣鞋及徹底消毒外,回國後至少一週後始可再進入畜牧場所,以防範病原傳播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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