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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口蹄疫緊急應變,防堵口蹄疫新病毒株入侵 牛羊豬飼養戶務必提高警覺

 韓日發生嚴峻口蹄疫爆發案,農委會防檢局啟動緊急應變機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本(8)日指出,自本(99)年1月起至今,南韓於3省份分別發生7例A型(牛、鹿)及10例(牛、豬及羊)O型口蹄疫,依該國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疫情處置結果,計撲殺6,402頭偶蹄類動物;而日本九州宮崎縣亦於4月20日確定爆發牛、豬O型口蹄疫,迄今已有43例病例,計撲殺59,104頭牛及豬。截止今日,韓日兩國口蹄疫疫情尚未遏止,日方近期發生之O型口蹄疫經病毒株比對結果,與南韓及香港發生之O型病毒相似。另中國本年度亦於8個省、市、自治區及特區傳出牛、羊A型口蹄疫及牛、豬、羊O型口蹄疫疫情。防檢局說明,自中國及韓日分別傳出疫情時,該局已5次函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相關緝私機關(單位),加強防檢疫及緝私工作,另有鑑於亞洲口蹄疫仍有升溫趨勢,防檢局成立應變小組,已協調相關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啟動預警防疫體系,共同防範口蹄疫新型病毒株入侵。

同步加強防檢疫措施,推動自主動物健康監測

  防檢局表示,為及時因應口蹄疫疫情,已分別函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財政部關稅總局及該局各分局加強漁港、岸際及機場緝私及檢疫工作,以防杜病毒藉活動物及其產品入侵我國。另業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相關產業團體加強輔導轄內或所屬偶蹄類動物畜牧場落實疫苗免疫及生物安全等措施,將透過產業團體及產銷班舉辦之各項宣導會議及班會,說明各國疫情並請業者提高警覺,自主觀察動物健康狀況,即時通報並處置疫情。

畜牧場應落實生物安全措施及疫苗免疫,相關從業人員避免至疫區國家參訪

  防檢局呼籲,畜牧場應隨時注意各項生物安全管理作為(如門禁管制、人車進出清潔消毒及落實疫苗免疫等),及配合主動採樣監測,一旦發現飼養動物有出現異常病徵或口蹄疫疑似症狀時,應立即予以隔離,同時向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以適時防治,防杜疫情蔓延。凡隱匿疫情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1至5萬元罰鍰。防檢局強調,口蹄疫雖然與人健康完全無涉,但病毒可藉生物性媒介物(fomites)及人媒介而傳播本病,因此,相關人員平時應做好衛生清潔及安全防護措施,而為防止口蹄疫自疫區國家傳入,畜牧從業相關人員應避免前往疫區國家畜牧場參訪,並應停止安排疫區人士至國內畜牧場、交易市場等場所。如曾進入疫區國家畜牧場或相關場所之人員,除應沐浴、更換衣鞋及徹底消毒外,回國後至少一週後始可再進入畜牧場所,以防範病原傳播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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