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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大陸增訂農藥殘留項目,順暢農產品輸銷大陸

防檢局表示,針對昨(16)日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澄清中國大陸訂定之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 (MRL) 已達807項乙事,經該局確認結果,雙方說法並無衝突。
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中國大陸有807項,我國有1,742項
  防檢局再次查詢中國大陸主管相關事務之機關網站,其衛生部所公告之「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訂有477項國家標準,而國台辦發言人所稱之807項標準,應指包括其他非屬國家標準之 (1) 行業標準、(2) 地方標準及 (3) 企業標準等之總項數。相對地,我國衛生署針對食品所訂之MRL項數則高達1,742項之多。
 
22項輸往中國水果MRL-我國訂有657項
  防檢局說,目前可出口至中國大陸之22項台灣水果,MRL計有657項,而中國大陸衛生部所公告之「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則僅有161項國家標準,不利我水果輸出。兩岸簽署「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將有助於雙方MRL訊息交流、協調增訂我方使用農藥之MRL,以順暢國產農產品輸銷大陸。如果未來輸中之農產品種類增加時,亦可依循此一溝通機制,協調中國大陸增訂相關MRL。
 
簽署「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我方決不會變更既有MRL

  防檢局強調,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是在科學與務實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兩岸簽署協議後,我國檢疫檢驗標準與措施也不會有任何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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