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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陳會農產檢疫檢驗協議簽署後標準並無放鬆 何來騙很大?後續逐步協商 加速對岸符合國際或我方標準

  研考科

  針對自由時報今(11)日A3版頭「不敢碰農藥問題,農產輸中騙很大」報導用污衊性的字眼作為標題,又以夾議夾敘的報導方式誤導閱聽大眾,違反新聞專業,農委會對此表達嚴正的抗議。
 
  農委會表示,該會10日由胡興華副主委針對第四次江陳會談兩項農業議題進行新聞背景說明會,胡副主委透過現況分析闡述兩岸檢疫合作的必要性,其中提到我國可銷往大陸的22項水果訂有農藥殘留檢驗標準者有657項但大陸僅有161項,兩岸簽訂合作協議後,我方便可透過制度化協商要求大陸訂定或採用國際標準或我方標準,有助減少我方農產銷陸的障礙。後來因記者提問是否會將大陸應依照國際標準或我方標準訂定農藥殘留檢驗標準乙事明文寫在這次將簽署的協議文中,胡副主委回答協議文內容主要是合作機制的原則,不會寫到那麼細節,但是雙方在後續的協商就會處理到這些問題。但自由時報記者卻以「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坦承,農藥殘留問題這次不會談,顯然又是騙很大!」扭曲讀者對記者會情境的理解,與事實嚴重不符,農委會非常遺憾。
 
  此外,該報導內文指「有媒體記者問,中國連農藥問題都不談,會不會太沒誠意?胡沒有回答,不高興地離開。」事實上,胡副主委對媒體記者的提問是有問必答,在記者會結束後,原本已經趕往主持主管會報,因為電視記者反映原本闡述內容太詳盡,希望錄到較為簡短的回答,胡副主委特地又從10樓會議室回到1樓協助媒體完成採訪,根本沒有所謂「不高興地離開」,自由時報記者的報導與事實完全不符,有違採訪倫理。
 
  另該報導引述吳明敏、李金龍及楊平世等學者專家對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簽署的相關論點,農委會表示,吳教授認為兩岸檢疫標準要接軌,應採台灣的高標準而非中國的低標準,這本來就是農委會努力的方向;而楊平世教授認為我國應要求中國採購台灣農產品以縮小貿易逆差,我政府也一直在積極爭取,沒有鬆懈。另針對李金龍先生指「台灣從未與任何國家簽訂過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乙節,防檢局許天來局長表示,我國防疫檢疫除了遵守國際規範外,也分別與美國、加拿大及紐西蘭簽訂有防疫檢疫合作文件,並非如李先生所言我國從未與任何國家簽訂檢疫檢驗合作協議。農委會也強調,兩岸簽訂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絕對不是馬政府在討好中國、為中國農產品暗度陳倉。
 
  農委會副主委黃有才今(11)日上午對媒體表示,兩岸現行農產品藥物殘留標準的確存在差距,對我國農產銷陸造成障礙,大陸方面若是能將農藥檢驗標準提升至國際標準或符合我方標準,可為我農產品銷陸通關節省數天到一週的通關時間,對提升農產品價格競爭力的確有正面幫助。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葉瑩說,在協議中雙方同意協調處理農藥標準差異問題,因此協議簽署後,大陸未訂有農藥殘留標準者,即可透過雙方協商要求中國大陸依其程序訂定,或採用國際標準或我方的標準。
 
  防檢局強調,農委會一再宣示絕不新增開放大陸農產品項,本項協議內容完全未觸及農產品市場開放議題。本項協議係在解決目前檢疫檢驗面臨之問題,並促進雙方在檢疫檢驗上的交流,以防範動植物疫病蟲害的傳播擴散,確保農產品的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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