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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各項措施持續強化進行,全國同步加強防疫及消毒

強化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處置及防疫,全國防疫加強執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14)日指出,日前5例H5N2案例場,經綜合判定為高病原性禽流感且完成撲殺清場者有台南市1場、彰化縣芳苑鄉2場,共計3場。其餘2場依相關結果顯示,南投名間蛋雞場初步判定為低病原性,彰化竹塘蛋雞場則因具高病原性潛勢,已預防性撲殺,相關動物試驗進行中。
防檢局表示,所有案例場均持續管制,也對周圍禽場加強臨床調查及流行病學監測結果,目前均未發現有其他疑似案例。為強化相關防疫作為,該局在3月8日召開全國性會議,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依下列措施加強執行:
一、 即時管制疑似或確定案例場,加強周圍場調查監測。
二、 增加主動監測採樣頻度,提前完成本年度第2季監測場數,對可疑案例即時管制處理。至今完成臨床調查3,491場,主被動監測200場次。
三、 強化各縣市屠宰場及化製場末端監控,派定專人把關通報,遇有疑似案例立即通報,並回溯即時處置。
四、 製作禽流感臨床症狀觀察通報及防疫宣導單張,加強疾病辨識及即時通報量能。
五、 每週召開全國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會報,掌握疫情、檢討防疫成效並即時因應地方需求及處理。
六、 實施強化動物重要疾病防疫計畫,強化各縣市主動監測、檢診及防治工作,並由其每週召開縣市防疫工作小組會議,加強各縣市轄內疫情資訊蒐集、養禽場健康訪視、採樣等防疫監測工作,並檢討防疫成效。
七、 加強各縣市養禽豬場消毒、空舍消毒及公共區域消毒工作,已輔導自主消毒4,121場次、提供消毒服務3,972場次。
八、 主動聯繫及配合地檢署,與其合作進行違法疫苗施用調查及查緝。
九、 協調人力優先協助發生疫情縣市進行防疫工作,並補助縣市政府強化防疫工作所需人力、經費及消毒防疫物資。

加強生物安全措施,即時通報可疑病例,保障家禽產業生產安全
  防檢局強調,禽流感病毒可藉野禽、人員及污染物媒介而傳播,業者應提高警覺,確實配合養禽場家禽自主健康管理、觀測、人車門禁管制及清潔消毒等各項生物安全措施,一旦發現飼養家禽出現異常病徵或疑似症狀時, 應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以利立即採取必要防疫措施,共同防杜任何疫情發生與蔓延,確保產業的生產安全。

聯絡人:副局長  黃國青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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