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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農民均配合自清 防檢局持續辦理違法用藥監測

養豬場出豬檢附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成效良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說明,為有效防範養豬業者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保障國人食肉衛生安全,農委會自3月14日起實施養豬場出豬至肉品市場,須繳交上市豬隻未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措施,各肉品市場亦公告各養豬場繳交情形,供承銷單位參考。實施數日來辦理情形良好,除首日繳交聲明書之豬隻數量達總交易頭數99.31﹪,自3月15日至17日繳交率均達100%。對於未繳交聲明書者,皆由防檢局派員前往畜牧場抽驗豬隻,抽驗結果未發現有違規使用乙型受體素情形。
 
持續推動並強化源頭管理,加強豬隻上市安全無虞
  防檢局指出,對於3月14日實施未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措施首日,未繳交切結書之養豬戶,皆已進行查訪瞭解,共有11戶養豬場進行抽驗,送檢之55件豬血清及22件豬毛,結果皆未檢出含有乙型受體素。另針對曾有抽驗不合格紀錄之養豬場,實施豬隻拍賣前3-7天提前抽檢部份,3月16日前往2場曾經為陽性場採樣,送檢之豬血清10件,豬毛4件,結果亦未檢出含有乙型受體素。
 
乙型受體素為禁藥,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防檢局呼籲,養豬業者不得使用任何種類乙型受體素,經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新臺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25萬以上12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違法使用之養豬場,亦將進行豬隻移動管制,請養豬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以保障消費者食用國產豬肉安全及維護國內養豬產業永續發展。
 
聯絡人:副局長  黃國青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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