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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業之服務收取服務費 將廣徵產業界意見評估週延研議

  有關今(8)日立法委員劉建國召開記者會指稱「政府要向豬及雞農強收保護費」乙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稱防檢局)表示,為強化畜禽屠宰產業服務水準及提升其競爭力,依畜牧法規定,該局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稱中央畜產會)規劃如輔導屠宰場業者經營管理與屠宰品質提升等相關收費服務事項,因處研議階段,正循各面向與相關產業界溝通徵詢意見而引發誤解;該局將依各方意見並參考先進國家屠宰衛生檢查及相關服務收費資訊擬定構想後,再分別與屠宰業及畜禽飼養業者進行溝通說明,俟週延後再行評估辦理。

參考先進國家管理制度  廣徵各界意見及評估
  防檢局說明,中央畜產會依畜牧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得接受農委會業務委託辦理屠宰衛生檢查業務,依同法第28條規定,中央畜產會辦理第27條相關業務提供服務時,得視相關產業之需求收取服務費用,其收費標準由中央畜產會擬訂後,須報農委會核定。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目前我國屠宰衛生檢查工作均由政府編列預算執行,但以澳洲為例,其僅屠宰供出口之屠宰場由業者支付費用,申請政府派屠檢人員執行衛生檢查,其餘則由業者自行僱用屠檢人員依規定執行檢查;另如美國及加拿大等國亦會視狀況向屠宰業者收取部分費用。該局及中央畜產會將蒐集先進國家管理制度,及評估國內屠宰業者與畜禽飼養業者的環境,持續與各屠宰業者與畜禽飼養業者進行充分溝通,廣納各界意見,俾供評估訂定服務費的參考。

強化產業經營管理 促進產業競爭力
  防檢局最後表示,近年來國內畜禽屠宰場由89年的55家,陸續設立至目前的148家,並有48家辦理申設中,基於國內畜禽屠宰均已合法化,於公平立足點下,強化畜禽屠宰產業經營管理,將有助於促進產業競爭力,及維護消費者食肉安全與健康。


聯絡人:組長  林進忠    電  話:02-2343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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