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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人畜安全是防疫首要目標,動物實驗計畫依防疫必要謹遵科學理性辦理

  針對聯合報本(30)日第15版名人堂登載作家投書「米格魯與官僚心態」乙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特別說明,今(102)年7月間,我國發生野生鼬獾狂犬病後,政府已迅速強化防疫檢疫網,並採取主動積極之防疫檢疫作為,以避免發生犬、貓狂犬病流行病例,相關資訊均定期公開於防檢局網頁。而本次鼬獾狂犬病病毒與東南亞鄰近地區之狂犬病毒,經基因序列比對出現歧異,農委會即積極尋求並廣徵國內外專業機構及學者專家之意見,經多次密集討論及研商後,大多數的專家均認為有必要進行動物實驗,以釐清對於宿主動物的致病力及病徵、流行病學溯源、重點防疫策略之研訂,以及提供狂犬病長期防治作為之依據。

動物狂犬病疫情公開透明,民眾均可取得即時資訊
  農委會林務局及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月7日於苗栗縣、南投縣及臺東縣等地區進行狂犬病主動監測,截至12月27日已檢驗食肉目野生動物1,015件(鼬獾827件)、犬貓1,234件、其他野生動物340件,結果計有273例鼬獾、1例被陽性鼬獾咬傷在隔離檢疫期間發病之幼犬及1例錢鼠為陽性案例外,其餘檢驗結果皆為陰性。總計9縣市59鄉鎮有確診鼬獾狂犬病案例,其結果均公開於防檢局網頁,並於上班日每日更新網頁之檢測結果資訊,供各界查閱。

我國已屬狂犬病疫區,隔離觀察符合國際規範
  防檢局說明,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範我國已屬狂犬病疫區,而國際間之動物檢疫,輸出國係依據輸入國檢疫規定辦理,國際間並無統一規範,如犬、貓輸入美國或加拿大時,並無須隔離檢疫,但輸入新加坡、紐西蘭或澳大利亞時須隔離10日至30日。我國犬、貓輸入後隔離檢疫21日之目的,係為隔離觀察以排除該犬貓罹患狂犬病及其他動物傳染病之風險,以維護人畜安全。各國可依其疫病管控需求,對於犬、貓輸入後之隔離天數並無一致性。


召開實驗動物照護與使用委員會,確立鼬獾狂犬病動物試驗之必要性及試驗設計
  防檢局表示,為審慎規劃動物試驗,畜衛所於12月25日召開實驗動物照護與使用委員會,邀請相關專業及動物保護人士參與審查鼬獾狂犬病動物試驗計畫書,包含小鼠病原性與病毒力價測定及疫苗效力試驗、鼬獾病原性與傳播途徑及病毒排毒試驗、犬隻感染力試驗及病毒排毒試驗等計畫,審查結果與會委員一致同意試驗之必要性,且試驗設計符合實驗動物3R(替代、減量、精緻化)原則及相關管理規範。

籲請飼主每年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以避免違法受罰
  防檢局強調,狂犬病防疫首重犬、貓施打疫苗,該局再次籲請飼主每年須帶犬、貓施打疫苗,明(103)年1月起將由中央及地方主動聯合稽查,對未依規定進行狂犬病疫苗注射之飼主進行取締及裁罰,可依法裁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聯絡人:副局長  趙磐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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