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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盲犬輸入檢疫新規定 造福視障國人

  為因應國人自國外輸入犬貓檢疫實務需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化行政措施,修正「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導盲犬可以在動物檢疫機關同意下,以其居住所為指定隔離地點實施檢疫,使視覺功能障礙者在住所的起居活動仍能有導盲犬之輔助,並簡化一般犬、貓輸入檢疫申請期限及限制,此修正案該會將於近日完成法制作業,於103年6月1日起實施。
  防檢局表示,新修辦法縮短輸入犬、貓要於前20日申請(原先為30日),另自我國輸出犬、貓短期內即有輸入需求,免除申請期限之限制。並因應輸入搜救犬或導盲犬之實務需求,得申請於指定隔離場所實施檢疫。
  防檢局指出,對於視覺功能障礙者攜帶導盲犬出國,並於3個月內回國者,簡化導盲犬的輸入申請,若是自狂犬病疫區輸入,免除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無須等待抽血檢測後滿180天始能申請回臺之限制)。今年6月1日起新制之犬貓輸入檢疫規定,將有助於視覺功能障礙者及其導盲犬出國旅遊後,申辦回國之檢疫作業。


聯絡人:副局長  趙磐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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