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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送檢樣材檢出蛙病毒 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範進行通報與防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10)日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於屏東縣牛蛙養殖場定期送檢樣材檢出蛙病毒(Ranavirus),該病毒會造成牛蛙育成率不佳及生長遲緩等問題,主要侵害蝌蚪,成蛙多呈慢性感染,單獨感染不會死亡。目前已知有加拿大、美國、委內瑞拉、澳洲、中國、英國、克羅埃西亞共和國、日本及韓國等國陸續發生,該病毒可藉糞便、水源、浮萍水平傳播,已分布於美國、亞洲、太平洋地區及歐洲(僅非洲無),由於傳播廣,普遍存在各地,清除該病毒不容易,無有效治療方法,須賴優良生產養殖流程及生物安全管理防範其發生。
  防檢局說明,依據漁業署調查養殖資料,蛙類動物養殖戶數約47戶,養殖面積約15公頃,產量約1,600公噸。本次陽性場位於屏東,共有3場檢出,經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現場訪視檢查,1場混合細菌感染有3.5%死亡率,其餘2場無異常死亡情形,周圍亦無其他蛙場有異狀發生,基於蛙病毒因屬OIE表列通報疾病,該局將依程序通報OIE。另OIE文獻資料建議,蛙類養殖場可使用SPF無特定病原之種蛙,及提供良好的生物防護環境來預防本病發生。該局已於4月7日邀集動物防疫機關、魚病專家及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商輔導防治及相關因應措施,陽性場將由水生動物生產醫學團隊及屏東防治所輔導相關防治措施,以降低陽性率,並進一步預防其發生。

蛙病毒感染症未經輸入國列為檢疫條件,研判外銷影響低
  防檢局表示,自100年至102年止我國輸出之兩棲類活動物以牛蛙為主,輸入國有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等,以輸往美國及新加坡為大宗;另輸出兩棲類動物之產品以冷凍牛蛙腿為主,輸入國為日本,由於輸入國目前均未將其列為檢疫條件,是否禁止或持續輸入我國蛙類動物及其產品係由輸入國評估決定。

蛙病毒感染症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無涉食品安全,無有效治療方法,須賴優良生產養殖流程及生物安全管理防範其發生
  防檢局強調,本次檢出之蛙病毒具有種別特異性,不會感染其他物種,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由於國內牛蛙場飼養密度高,生物安全管理若不佳,常常會使牛蛙處於緊迫環境而開始發病,繼而混合感染而損失,至今尚無治療方法,為有效防範其發生,專家建議要降低飼養密度(每坪飼養300隻以下),落實養殖場環境衛生並定期消毒養殖池,空池經過充分消毒與多日曝曬後再開始下一批次蛙隻飼養,新進放養蛙隻或蝌蚪之前先進行檢驗,防止購買帶病蛙隻,如發現異狀蛙隻應即時撈除;落實前揭生物安全管理與生產養殖流程,可以有效提升蛙隻育成率,減少疾病發生。


聯絡人:副局長  趙磐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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