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頁置頂
:::
facebook分享

輸入單蹄類動物檢疫作業申辦程序

一、輸入單蹄類動物前,向防檢署申請檢疫條件暨隔離函。
二、檢附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機構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
三、輸入時向輸入地轄區分署(基隆、桃園)港口、機場申報檢疫。
四、臨檢合格者,押運至動物檢疫隔離場進行留檢。
五、進入輸入動物隔離留檢作業程序。

Top